心理督导师专业培训基地
17710723743
  • 您现在的位置: 厦门展禾心理医学研究院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 正文

    “心理督导师”认证项目合作有什么优势条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2601   更新时间:2016/1/7 18:12:27           

         国家心理督导师早在2011年5月4日,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推动下,由北京中美英教育机构的“心理督导师培训认证正式启动”。标志着中国的心理行业职业鉴定由单一走向多元,进入理论与实务并举、侧重能力更新与提升的全新阶段。,那么国家“心理督导师”认证项目合作有什么优势条件呢?优势条件如下:

        项目合作名称:心理督导师     

        国家人保部授权:《北京中美英教育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授权的心理督导师培训技术支持单位。

       关于心理督导师的证书有效性

        证书有效性是指职业证书体系的社会认可度,相关培训的数量规模,社会影响等。
    按照1994年国务院纪要的规定,全国的学历教育属国家教育部管辖,全国的职业教育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辖。所以,只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权代表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术标准》并按照国家的标准组织相关的培训。根据国际间相互认证的原则,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国家的名义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在国际上视为有效证件。证书持有者凭护照在所在国享有相应的权利。
    北京中美英教育机构培训合格并考取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证书后,学员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证书》,此证书国际通认!

       独家授权更无忧

        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唯一授权北京中美英教育机构为国家新职业技能人才(心理督导师)培训基地无竞争对手,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验基地又授权北京中美英教育机构为全国独家(心理督导师)培训基地。

    例如:

    1. 顶级专家更权威

    北京中美英教育机构组织了国内北大、中科院各领域顶尖专家,组成豪华师资库,打造更专业的课程体系。

       2. 集中面授培训效果更好

    无需为课程投入太多精力,我们提供的专业的讲义及师资队伍

      3. 销售支持更强大

    为合作伙伴提供各种销售工具及销售状况诊断工具,给合作伙伴更具体的销售支持。

    现在您还在为国家“心理督导师”认证项目合作有什么优势条件

    北京中美英教育培训机构

                               

    黄老师:010-56261172       QQ:718398601        手机:18610160197

    黄龙老师:010-58546726    QQ:487602519        手机:13126587704

    崔老师:010-52439597       QQ:3048624132      手机:1312659143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